這場演講在講什麼
Ruth Chang 是哲學家,研究的主題就是「難選的選擇」。她自己也選錯過:大學畢業時在哲學和法律之間猶豫,因為家境普通、怕當哲學家找不到工作,選了看起來安全的律師。做了才發現那不是她,後來才回頭念哲學。
她認為我們誤解了難選的選擇。我們以為選不出來是因為資訊不夠或自己不夠聰明,只要再多想一點,就會看出哪個比較好。她說不是:難選,是因為根本沒有比較好的那一個。
▶ 完整演講(TED 官方,有繁體中文字幕):https://www.ted.com/talks/ruth_chang_how_to_make_hard_choices
三個重點
一、難選不等於重大,也不等於你笨
早餐吃健康的麥片還是好吃的甜甜圈,也是難選的選擇:一個在健康上贏,一個在美味上贏,沒有誰全面勝出。小事我們選得很自然,大事的結構其實一樣。就算有人給你兩種人生的完整預告片,你還是選不出來,因為問題不在資訊。
二、兩個選項不是一樣好,而是「同一個等級」
如果兩份工作一樣好,那丟硬幣就行了,但我們顯然不覺得人生大事可以丟硬幣。她的論證是:假設你在銀行業和藝術工作之間猶豫,這時銀行每月多給你 500 美元。銀行的工作確實比原本好了,但它並沒有因此就勝過藝術工作。如果兩者原本一樣好,加一點就該贏。所以它們不是「一樣好」。
我們習慣把價值想成重量或長度,任兩個東西比較只有三種結果:比較多、比較少、一樣。她認為價值不是這樣運作的,需要第四種關係。兩個選項在同一個等級裡,但好的方式完全不同,比不出高下。
三、這時候理由要由你自己給
如果每個選擇都有標準答案,我們只要照著最充分的理由去做,等於被理由牽著走。難選的選擇之所以存在,是因為外在的理由用完了。這時你可以把自己放到其中一個選項後面,說:我選這個,這就是我要成為的人。
她把不這樣做的人叫做漂流者:讓獎懲、恐懼、哪條路比較省事來替自己決定。她說自己當年進法律界就是漂進去的。
所以她的結論是:難選的選擇不是詛咒,是少數能由你自己決定「我是誰」的機會。
讀這場演講時要留意的事
- 這是哲學論證,不是決策技巧。 它不會告訴你該選哪個,它改變的是你問的問題:從「哪個比較好」換成「我要成為哪一種人」。
- 不是所有選不出來的情況都是難選的選擇。 有些真的是資訊不夠(還沒算清楚財務、還沒問過做過的人),那就該先去查。她講的是資訊都齊了還是選不出來的那種。
- 「為自己創造理由」有條件。 選項要真的在同一個等級。如果其中一個明顯會讓你付不出房租,那不是難選,是在逃避一個清楚的答案。
- 選了之後要投入。 她的意思是用行動去支持那個選擇,不是選完就等它證明自己是對的。
出處:
- Ruth Chang 關於「on a par」(同等級但不可比)的哲學研究;她目前是牛津大學法學院的法理學教授(牛津大學法學院)
- 這場演講的場次是 TEDSalon NY2014(2014 年 5 月)
下次卡住的時候可以這樣問
- 資訊真的齊了嗎?還是我只是不想去查?
- 如果其中一個選項再好一點點,我會立刻選它嗎?不會的話,這就是難選的選擇,再比下去沒有用。
- 我是不是只是在選比較不可怕的那個?
- 五年後,我想說「我是那種選了__的人」?
其他人的實際經驗
- 一位自由撰稿人畢業後沒有走一般的就業路線。他寫到,之後幾年他不斷向家人解釋這個選擇,而每解釋一次,他就更認同它。這跟演講說的「選了之後用行動和理由去支持它」很接近,雖然他沒有明說是照著演講做的。(來源)
- 一位美國大學校刊的學生作者說她看完演講後,用「替自己創造理由」的方式做了一個很難的決定,選的標準是哪個選項比較像她想成為的人。她沒有寫出是什麼決定,也沒寫後來如何。(來源)
我們找過中英文的公開分享,只找到這兩則,而且都沒有交代長期結果。有一篇明確不同意她論點的文章,但頁面打不開、無法確認內容,所以沒有收。
想看完整內容
本文為演講重點整理與個人觀點,非逐字稿。演講內容版權屬 TED 與講者所有。